根据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及上海市仓储与配送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对本协会会费的收缴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收缴标准 会长单位∶50000元 副会长单位∶20000元 理事单位∶3000元 会员单位∶2000元 二、本会费收缴标准经第七届会员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