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上海市仓储与配送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协会动态 >> 协会新闻
仓库等级评定简介
发布时间:2025-08-14  阅读:1次

通用仓库等级评定

由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组织起草的《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公布(标准编号GB/T21072-2007),并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从仓库设施条件、从业人员素质、服务功能、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对不同等级的仓库提出划分条件,将通用仓库划分为一星至五星5个等级。

《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的实施,一方面,为货主企业选择不同等级的仓库提供依据,节省考察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为仓储(物流)企业提高仓库的技术条件与管理水平提供了目标,有利于仓储服务的优质优价,对于提高我国仓储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实施《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根据《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业内相关组织和专家,依托地方行业协会共同开展 "通用仓库等级评定",成立了由相关组织负责人与专家组成的"中国通用仓库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负责"通用仓库等级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了《中国通用仓库等级评定办法》等相关办法,提出了"通用仓库等级评定"的范围、对象、程序和具体内容(详情请查看本网站相关页面)。

根据《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通用仓库等级评定"的范围与对象是相对独立运营的库区为单位进行评定,同一企业的不同库区分别评定等级;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连续运营2年以上且正在运营的仓储、物流企业(单位)及其库区(含具有营业资质的生产、流通企业库区),均可自愿申请通用仓库等级的评定。

"通用仓库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执行《通用仓库等级》国家标准,按照自愿参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上海"通用仓库等级评定"的具体实施机构为"标准宣贯评价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仓储与配送行业协会秘书处。

微信图片_2025-08-06_114543_353(1)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999号A座4楼406室

邮编:200331

联系人:孙汕

联系电话:021-63212343   13601692667(同微信)

  • 电话:021-63212343   手机:18801753898

    邮箱:shccxh@163.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999号A座4楼406室

  • 微信

    公众号

    微信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shccxh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